7月5日,桐柏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成“假日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地产互易纠纷。
原告南阳市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成公司”)受桐柏县一初中的委托,开发该校临街综合楼项目。但开发过程中需置换苏某使用的一块土地。2007年7月26日,锦成公司同苏某签订了一份换房协议,约定:锦成公司购买苏某位于一初中院内东楼东北角二楼面积约为60平方米房屋一套和面积约为9平方米的砖瓦结构厨房一间,锦成公司自愿将其开发新建的一套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的单元房作为苏某旧房换新房的补偿。后锦成公司发现苏某旧房系单位公房,并未取得产权,认为双方签订的换房协议显失公平,遂请求法院撤销协议。而苏某则坚称自己对旧房拥有无可争议的产权,换房协议已成立生效,应当继续履行。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桐柏县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锦成公司地处南阳市距离桐柏较远且日常业务繁忙,而苏某又在县城某超市工作,双方在工作日均难以到庭应诉,决定以“假日法庭”的形式,选择在双休日组织庭审工作。最终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解,促使双方达成了新的房产互易协议,锦成公司欣然撤诉,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组建“假日法庭”,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为日常工作繁忙的“上班族”诉讼当事人进行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是桐柏县法院从实际出发而采取的一项便民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假日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40余次,受到诉讼群众的广泛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