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快立快审快结一起农民工打工致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3-11-12 08:39:18


    11月11日刚上班,因打工致残的王某将一面“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庭长陈金波手中。感谢法院仅用七天时间将自己的案件调解结案。

    原告王某在新野县一个搅拌场维修铲车时,被曹某驾驶的铲车撞伤右腿,后被送往郑州仁济创伤显微外科医院治疗,先后共花去十三万元,原告的伤残经南阳市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为此,原告王某于2013年11月5日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十三万元。

    庭长陈金波高度重视此案,并指示承办此案的法官要尽快办结好此案,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此案的法官周建娜当即立案并免去诉讼费用,牺牲双休日时间深入现场实地勘察,询问证人了解案情,在依法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经过长达七天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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