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顺利完成第四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0 17:31:55



大会现场。


投票现场。

    11月20日下午,中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四次党员大会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由7名委员组成的第四届机关党委和3名委员组成的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鹏主持,南阳市委副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刘中青,委员张士立出席会议。全院247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了帷幕。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门果林代表机关党委第三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5年来的党建工作,报告说第三届机关党的委员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支部建设,服务审判事业,服务人民群众,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党组织的工作职责,院机关连续三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院工会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多次被市委、市直工委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系统”,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尹应哲,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郭彤影等一大批先进个人,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市委副秘书长、市直工委书记刘中青在讲话中首先对新当选的机关党委、纪委委员表示祝贺,并对南阳中院第三届机关党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院近5年来的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是一个光荣的、战斗力强的集体。对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刘书记勉励新当选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带领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党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三个南阳”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机关党委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充满活力,并取得了新成效、新进步,这表明上届机关党委是一支善于工作、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党建队伍,是院党组的参谋助手,是党员群众信任的“主心骨”和“贴心人”。按照市直工委的安排,在院机关党委的精心筹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天的党员大会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纪委,这是中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机关党建工作上的一件喜事。庞院长强调,当前世情、国情、党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本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掀起了深化改革的热潮,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当前我们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庞院长要求,新一届机关党委和全体同志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力争实现全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持续进步。要找准工作载体,贴近法院工作实际,贴近法官生活,发挥好机关党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组织群体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活跃干警生活,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廉政教育,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切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的融合,认真体察、全面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努力服务民生改善,继续发扬好经验、好传统、好作风,勇于开拓,大胆实践,积极创新,忠诚履职,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南阳中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张士立宣读了对南阳中院机关党委换届改选的同意批复。南阳中院副院长宋黎晓宣读了中共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副院长王振国宣读了机关党委委员和纪检委员候选人名单,并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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