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心系群众好庭长

——记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庭长王永兴

发布时间:2013-11-22 14:38:09


    本报讯(通讯员红军明团德昌)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有一位年轻的庭长,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干事,公公正正办案,被群众称为“贴心法官”。他就是红泥湾法庭庭长王永兴。

    热心调解司法为民

    2004年,王永兴上任伊始,就制定了工作重点:解决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他带领全庭同志把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的重要手段。对案件,他先归纳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诉讼中,他根据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提出处理意见,以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2013年5月,顾某等三人与李某因做生意发生纠纷,李某还将顾某的运输车辆扣押,双方几次发生冲突,三人随后分别向法院起诉。法庭受理该案后,王永兴很快找到了矛盾的焦点,3名原告与被告之间都有生意往来,互相搅缠不清。5月16日,王永兴通知原告和被告同时到场,他首先主持四方进行对账算账,然后讲解法律规定,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证案结事了,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的营运损失,王永兴又陪同顾某到李某家中将被扣押的车辆交到顾某手中。

    胸怀大局情系和谐

    作为庭长,王永兴不仅仅是带领全庭干警办好案件,他平时还注重研究纠纷规律,掌握纠纷动向。他根据农村各个季节发生不同纠纷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地进行预防和处理。农忙季节往往发生宅基地、婚姻、赡养等纠纷,他便采用到乡、镇讲法制课的方式,宣传土地管理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有关典型案例。此外,他还注重支持和指导当地村委人民调解工作,利用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熟悉民情的特点,采取双向联络制的方式,搭建人民调解与司法指导之间的平台,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

    秉公执法正气凛然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王永兴视法律重于泰山,不让天平倾斜,始终坚持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他说:“我也是普通人,也有人之常情,但是,在法律权威面前,人人平等,当情感和法律撞车时,我只有严格依法办事。”今年7月,他审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被告刘某托乡里的一名领导说情,刘某还到法庭把装有2000元的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就跑,王永兴把钱退给说情的那名领导,最后作出公正判决。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3年11月21日第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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