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11月20日,邓州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倒插门女婿携儿出走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
原告舒某和被告徐某于2002年打工认识,徐某是云南省某县人,舒某是我省邓州市人。结婚后男方徐某“倒插门”到女方家生活。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刚开始日子还行,后来由于二人的生活习惯有较大差别,夫妻二人经常为琐事生气。2012年秋,丈夫徐某在夫妻二人又一次吵架后带两个孩子不辞而别,妻子舒某奔波两地,费尽周折也联系不上徐某,遂无奈之下于今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审理中,法官发现男方徐某因是外省人,生活习惯与当地居民出入较大,结婚后一直难以融入其中,再加上“倒插门”后,男方思想压力比较大,人生地不熟,心绪无人诉说;另一方面,女方一直认为自己付出的多,无形中难免有些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双方矛盾渐起,并且越演越烈。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这种“倒插门+跨省”的婚姻使两人夫妻感情极其脆弱,遂判决双方离婚。6
(线索提供 金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