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创新巡回审判举措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08-12-19 09:30:32


新野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目标,创新巡回审判新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院长薛红喜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下设刑事、民事、行政、宣传督导组,全面掌握巡回办案的动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归纳、通报总结。 

建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6个基层人民法庭的基础上,又在县工业园区、巡警大队、计生委等单位和辖区偏远村组设立了10个巡回办案点,坚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三固定"工作机制,确保"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 

设置简便的审判程序。对所有巡回审理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程序上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即立即审即结、送达上尽可能采用快捷方法,处理上尽可能适用调解方式;能现场诉前调解的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 

倡导灵活的审理方式。对巡回审理的案件,采取“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预约上门开庭”服务,针对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由当事人“预约”,审判人员核准后,到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开庭。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多选择居民院落、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流动式巡回”审理,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完善统一的考评机制。制定了《巡回审判案件考评办法》,对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月通报、季评比、讲评制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业务庭和个人绩效管理范围,奖优罚劣,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机关业务庭和 6个基层法庭已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12件,调解结案率达82%。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促进了人际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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