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穿囚服,剃光头,戴着手铐乃至脚镣,在一个囚笼里接受审判……还未宣判,被告人就已经被贴上了罪犯的“标签”。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改变现行刑事庭审布局的思路,主张将被告人席从法官的对面移至辩护席,形成控辩双方平等、对立的布局。卧龙区法院是我市首个尝试新布局的法院。
12月12日上午10时,卧龙区法院刑庭开审一起抢夺案件。原本设在审判长对面的被告席被取消了,被告人黄某、王某身着便装,也没有戴手铐,和他们的代理律师坐在一起。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黄某、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黄某、王某说:“我们和普通人一样穿便装,和律师坐在一起,法院如此尊重我们,我们更应该真心悔罪,好好改造。”
“这是一次刑事审判庭审格局的重大改革。在刑事被告人被判刑前,任何人不能先判定被告人有罪,而穿囚衣、剃光头、站囚笼都是有罪推定的表现。”卧龙区法院刑庭庭长杨相全说,现在刑事审判法庭的布局将被告席单独置于审判长的对面,不便于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原来的“控辩审”三方格局变成了“四方格局”。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和也表示,自本案开始,卧龙区法院会先选取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的部分刑事案件,按照本次庭审模式进行探索、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