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淼)遛狗须谨慎,法律不留情。近日,桐柏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狗主人遛狗,狗挣脱锁链疯狂咬伤路人,并最终被判赔偿损失的案例。
10月20日,家住桐柏县城的刘某牵着爱犬到公园玩耍,路遇熟人高某便上前打招呼,不料此时狗却挣脱锁链扑向高某的儿子小高猛咬一口,随后又跑开咬伤路人顾某。二人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后高某、顾某与刘某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二人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刘某的烈性犬咬伤小高和顾某,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刘某对高某的损失以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宜。对于顾某损失,刘某应全额赔偿。遂依法依照上述责任承担原则作出判决。
(线索提供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