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快速执行为见义勇为当事人送去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12-27 15:32:52



任朝红委托的领款人任素茹正在清点所领赔偿款

    12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向见义勇为驱车赶贼受伤的当事人送去67371元执行款,不让因追贼受伤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当事人任朝红系一家承包网通公司施工工程的施工队工人,2011年6月18日凌晨三点多,正在熟睡中的任朝红接到网通公司领导电话,有人持刀抢劫工地公司财产,正驾驶一辆无牌照越野车向南阳方向逃窜,任朝红当即叫醒两位同伴驱车前往桐寨铺拦截。大约四点钟时,无牌照越野车在拦截车辆边疾驶而过,任朝红立即驾车追赶,并一边向网通公司领导汇报,当追至袁营桥时,被追车辆为摆脱追捕,突然紧急刹车,为避免撞车造成严重事故,任朝红采取合理的避险措施,但却发生翻车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自己受伤。事发后,工程发包、承包方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好心驱车追贼,却落得这样的结果,这让任朝红非常伤心,无奈之下将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告上法庭。案件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担50%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任朝红各项损失133182元。判决生效后,发包方自觉履行,而承包方河南省通讯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却迟迟不履行。2013年11月30日案件转到唐河县法院执行局,主管院长、执行局局长和承办法官都非常重视,立即研究执行方案,送达执行文书。然而,被执行人却不配合,其法定代表人避而不见。为了能尽快执结,给申请执行人兑付赔偿款,承办法官亲赴被执行人公司近十次,并与接待人员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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