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河南法院将对刑事案件庭审方式进行改革,去除刑事庭审中被告人“犯罪化标签”。这意味着,在今后的法庭审判活动中,被告人不穿囚服、对被告人不使用戒具、不对被告人设置囚笼、为被告人提供记录用纸笔、不给被告人剃光头等将成为常态。在日前召开的河南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指出,被告人能够与辩护人坐在一起,与公诉人平等地面对法官等庭审格局的变革,也将在河南法院开始实施。
而在此前的12月12日,刑事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已在我市卧龙区法院开始试点,在当天该院刑庭开审的一起抢夺案件中,原本设在审判长对面的被告席被取消了,被告人黄某、王某身着便装,没有戴手铐,和他们的代理律师一起坐上了辩护席。自本案开始,卧龙区法院会选取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的部分刑事案件,按照本次庭审模式进行探索、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