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20多名农民工及其家属齐聚唐河县法院,欢天喜地领取被拖欠了16年的工程款12万元,天气虽然寒冷,但农民工们的笑容却如花朵般灿烂。
今年9月底,唐河县法院受理了一起较为特殊、争议较大的修理合同纠纷案。该案发生于1997年5月,原告唐河县某工程公司工程队为被告河南某公司改造大修库房,工程完工后,被告却一直未付12万元工程款。立案后,唐河县法院立即向原告了解相关案情,通知被告应诉,但因事发时间过久,被告单位也已经换了七八任领导而使案件处理困难重重。然而,承办法官为了维护工程队20多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讨回应得款项,迎难而上,多次到被告单位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反复做负责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单位负责人被承办法官的诚挚所感动,同意签订协议,给付了拖欠的12万元工程款。至此,一起很多人看来毫无希望的案件,在唐河县法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