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八年讨薪路漫漫,回首往事倍心煎,幸有法律护正义,公正判决解愁怨。”1月2日,农民工代表张庆英从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手中接过154万余元的支票后喜极而泣,即兴挥笔写下一首打油诗送给承办案件的宛城区法院法官们。
“跟着我干活的工人有几十个,这笔钱一年不能落实到位,我一年就不得安生过年。”张庆英是我市城区某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2005年通过招标与南阳市拆迁安置建设开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完结并通过验收后,南阳市拆迁安置建设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及施工工人工资共计81万余元,张庆英向该公司讨要多年,始终无果。
2013年年底,张庆英听说全市法院开展集中为农民工讨薪活动,就将南阳市拆迁安置建设开发公司诉至宛城区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南阳市拆迁安置建设开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工程款及施工工人工资81万元,并附带支付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54万余元。
张庆英告诉记者,为了把欠款执行到位,法官们先后4次组织双方协调,执行了大半个月,好几次法官们忙得连饭也顾不上吃。经过对欠款单位所有账户逐个摸排,法官查实其中一个银行账户有足够存款,遂依法将资金强制扣划。
“我平时就喜欢写个打油诗,这次能顺利拿到欠款,感激之情不胜言,只能通过这首诗来感谢法院及法官对农民工的帮助。”张庆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