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拖欠8年的工资款拿到手了

发布时间:2014-01-09 17:15:07


    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刘震丞博廖靓红军)昨日上午,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举行的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场会上,63岁的农民工代表张庆英从南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手中接过了数额为154万元的现金支票。

    2005年4月,张庆英以项目经理名义,带领100余名农民工为某开发公司的工程进行施工,该工程2006年5月竣工并被验收为优良工程。该开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拒不支付剩余欠款。在经历4年多方奔走无果的情况下,2010年8月,张庆英选择了到法院起诉。

    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受理后组织精干合议庭进行审理,其间由于结算款项双方存在巨大争议,法院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在一审判决下发后,该开发公司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在南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的结果面前,该开发公司依然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证和对该开发公司开设的账户逐个摸排,终于查到该公司的存款。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张庆英以及跟随他的100余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8年的工资154万元。他们向法官送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据悉,自全省法院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以来,南阳市两级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抽调刑事、民事、执行骨干法官,专司办理涉农民工案件。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为数百名农民工讨到了血汗钱。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4年1月3日第2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