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意识 消除诉讼障碍

——唐河法院组织学习庞景玉院长《强化诉讼服务工作 夯实司法为民基石》文章

  发布时间:2014-01-10 10:45:49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庞景玉院长撰写的《强化诉讼服务工作夯实司法为民基石》一文在《人民法院报》刊发后,唐河县法院及时组织学习、讨论,从强化立案干警诉讼服务意识入手,探索无障碍诉讼服务的实现方式,着力落实庞景玉院长在文章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一是改进立案审查机制。为落实庞景玉院长关于努力消除诉讼障碍,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要求,唐河法院对立案审查机制进行提升性整合,努力改进工作方式、作风。对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进行了明确分工,并由业务素质精湛的法官负责。并对立案法官进行知识储备更新培训,学习新增法律法规及计算机运用等技能,保障立案工作水平提升。同时,要求对群众申请立案不得推诿、搪塞,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要详细解释理由,缺少立案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坚决避免群众跑空腿。

    二是延伸诉前服务职能。立案是诉讼的前沿环节,要切实司法为民,就必须做好职能延伸,高度重视诉前服务工作。唐河法院要求,立案庭不仅仅负责立案审查,还应当积极诉讼指导、诉前调解,诉讼保全、管辖权异议以及司法确认等各项工作,同时扩展工作途径,利用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向群众提供咨询、查询法律知识及立案相关流程,为当事人提供贴心、便捷的诉前服务,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

    三是积极提升服务水平。庞景玉院长在文中指出,要明白“权从何来,权为谁用”,一切工作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才能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对法院裁判信服。因此,唐河法院在树立干警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一方面加强宗旨理念教育,要求每一位干警,尤其立案岗位干警,必须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悉心倾听群众呼声,耐心帮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及时开展司法作风专项学习、检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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