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勤 闫学东
一位聋哑老人,丈夫去世后跟着入赘的女婿和外孙生活,因女儿外出多年未归,女婿起诉法院离婚获准。南召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结后,向老人所在的镇政府发出公函,详细介绍了老人的现状,请求给予照顾。目前老人已得到当地民政部门及村委会的妥善安置。
家住南召县留山镇的闫某是位聋哑人,独生女儿焦某经人介绍与张某某于1996年12月1日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在女方家生活。2002年农历四月初七,焦某离家出走,经多方查找,至今音信全无。焦某对聋哑的母亲闫某、生前长期患病的父亲和年幼的儿子均未尽到义务,甚至父亲去世她也没有回家,至今下落不明。女婿张某某2013年8月份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南召县法院起诉与焦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焦某离家出走,没有尽到夫妻义务且下落不明,遂判决支持张某某的离婚请求,孩子跟父亲生活,抚养费及家庭财产暂不予处理。
案件办结了,法官在办案中得知,本案中被告焦某的母亲闫某是位聋哑人,焦某的父亲2011年去世后闫某一直由女婿张某某赡养,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张某某与焦某之间的夫妻关系解除,张某某与焦某的母亲不再有亲属关系,而焦某又下落不明,法官十分担心老人的晚年生活,经过慎重考虑,遂向老人所在的镇政府发出公函,将老人的情况如实告知,请镇政府对老人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