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内,胡某正笑逐颜开地办理退费手续,她按捺不住内心地激动,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想不到社旗法院桥头法庭办案效率这么高!以前总觉得县法院更高级更可靠,不信任基层法庭,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对法庭评价如此之高究竟为什么?
法庭确实办案效率高,值得赞扬,但在胡某的这起离婚案件过程中,更值得高度肯定和赞扬的是法院的司法联络员。胡某诉曹某离婚纠纷一案于2014年1月24日在桥头法庭立案。法庭了解到胡某与曹某1985年腊月结婚,婚后无子女,1999年胡某与曹某发生纠纷后,胡某便离家出走,至今已分居十四年之久。现胡某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曹某接到诉状及应诉通知书,得知胡某现在回来了,坚决不同意离婚,两家人随即矛盾加剧,很可能造成斗殴纷争。针对这个情况,桥头法庭庭长杨明宣迅速转变思路,利用司法联络员,借力基层村民组织。毕竟村民组织对本村的人情世故比较熟悉,与当事人也是熟悉的人,更容易接受调解和规劝,更容易掌握矛盾纠纷的根源,便于对症下药,及时进行化解,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于是杨庭长当即拨通该村村支书的电话,请村支书帮忙。来到村里,在村支书的介绍下杨庭长了解到当事人夫妻关系十几年来名存实亡,并无财产纠葛,曹某不同意离婚最主要是对胡某一别十余载心中有怨气。村支书配合杨庭长等法庭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家做工作。村支书通过人情和生活方面来耐心劝说曹某,而法庭则给曹某讲解婚姻法相关规定,曹某最终表示愿意放下心中的怨与恨,第二天就与胡某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2014年1月28日,胡某随即撤诉,这才出现了开头退费的那一幕。
法庭办案效率高,司法联络功劳大!司法联络员走的是群众路线,贯彻司法为民,在最短的时间内协助法庭把矛盾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但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营造了和谐社会的氛围,也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目标贡献了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