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剖腹产

《南阳晚报》:孩子出来了 纱布留下了

发布时间:2014-02-25 08:26:05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李 满 杜凯堂)宋某剖腹产后,粗心的医护人员将一小块纱布错留其体内。2月21日,社旗县法院审结这起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社旗县某医院赔偿宋某9000元。

    2013年年底,宋某在社旗县某医院剖腹产顺利生下一婴儿,不料粗心的医护人员在给宋某缝合刀口时,将一小块纱布错留在宋某的体内,导致她一直发烧不止。无奈,宋某又通过手术将错留体内的纱布取出,得以康复。随后宋某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1万元。最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宋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2月25日第W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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