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饶良法庭干警来到饶良镇夏老庄村二组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同族兄弟因土地争议而“毁葱”的赔偿纠纷,同时在法庭的努力下,二组组长及二组群众同意尽快召开二组村民会议解决土地承包问题。
夏老庄二组村民夏林某(原告)耕种本组已去世老人的两亩耕地,而夏龙某(被告)家因添人口却没有分到相应的耕地,随后在饶良镇政府及二组干部的协调下,达成了给夏龙某调配两亩地的协议,但未明确该两亩地所指,然而夏龙某认为协议上的两亩地就是夏林某正在耕种的两亩地。2013年10月5日,夏龙某用旋耕机毁掉夏林某耕种两亩地的大葱,并在该土地上种上小麦,后夏林某诉至法庭。
在巡回审判现场,通过法官们的调解,被告夏龙某同意先补偿原告大葱损失,原告夏林某同意放弃毁损被告小麦的打算,同时在法庭的努力下,在该小组组长的倡议下,在旁听的村民同意下,二组村民将于近期召开小组会议讨论该两亩地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