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因2010年1月27日的一场车祸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刚登记结婚12天的张某变成了植物人,其妻李某不堪忍受,离家外出四年之久。张某父母四年中为照顾、治疗儿子欠下巨额债务,家庭一贫如洗。无奈张老汉(张父)于2014年1月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扶养费及医疗费共计8万元。法庭到李某娘家向李某送达诉讼文书后不久,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考虑到两个案件的特殊性,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法院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法院干警杨明宣、邱涛认真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症结,即张某急需费用治疗,而李某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彻底绝望,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慰问、调解,寻找双方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念及曾经的夫妻感情和张某植物人这一情况,一次性给付张某经济帮助款4万元,张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
本案结案后,考虑到张某家庭生活困难,法院干警再次来到张某家,送来了大米、鸡蛋、牛奶等物品,并看望了张老汉及其儿子。3月6日,张老汉来到法庭送来了“公正司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