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四项措施深化“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14-03-25 11:42:05



南阳中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做重要讲话。

    3月2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推进会,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对本院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及特色做法、典型案件报送情况做了简要汇报,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做重要讲话,肯定了各法院专项活动阶段性进展,并强调自省法院安排部署专项活动以来,南阳中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强力推进,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发动。“2.26”省院视频会议之前,中院将全省法院专项活动动员会扩展至各基层法院,并在会后第一时间对全市法院的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中院庞景玉院长主持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层层分解任务。各县市区法院也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特别是桐柏法院及时向县委书记莫中厚等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该县以县委名义召开动员大会,县委副书记王庆芳做动员讲话,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与妇联、教育等部门沟通联系,在“三八节”期间,到市区和县城繁华区域进行“法制宣传一条街”、到基层社区开展专题义务法律咨询、向“三留守”人员送温暖等活动,助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同时,中院专项活动办积极协调两级法院相关职能部门,收集案件数据,报送典型案例,及时组织对镇平法院留守儿童李某伤害案、桐柏法院留守妇女邵某抚养权纠纷案等进行巡回审判、微直播,逐步形成了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加强宣传,浓化氛围。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及时开通维权热线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积极向各级媒体投递宣传稿件,宣传活动动态、典型案例等。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共发布宣传稿件30余篇。同时,桐柏等法院充分借助一村一法官、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保护专项活动,积极争取基层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浓化了活动氛围。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大办案力度。对“三留守”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共办结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90件。其中南召法院针对该县四棵树乡两所小学、一所中学学生食堂违反食品卫生监管规定的行为,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及时执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并向该县教育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改善学校食堂卫生的司法建议。邓州等部分法院为“三留守”人员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方城等法院降低立案门槛,接受口头起诉、协调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方便“三留守”人员诉讼。宛城法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两次到安阳为留守老人先予执行赔偿款5万元,南召法院在人身保险案件中为留守儿童先予执行保险金3万元。此外,部分法院还通过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数10余份。通过上述先予执行、司法建议等措施,把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工作向案前、案中、案后延伸。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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