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亚磊 王彬
近年来,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案事件多发,省高院顺民意、应民声、解民忧,及时在全省法院安排部署开展了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把活动作为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作为,温暖司法,取得了较好成效。
咨询现场解疙瘩
“谢谢法官同志,你们的一番话解开了我心中多年的疙瘩,我这就拿着单子回去给那姐俩打电话说道说道。”3月21日,在唐河县城新春路上,前来咨询的赵大娘如释重负地说。
这天,唐河县法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做普法宣传,负责打扫该路段的环卫工人赵大娘也在人群中,几番欲言又止。法官主动询问得知,赵大娘已经年近七旬,因老伴身体有病,儿女们又长期外出务工,不仅很少回来探望老两口,就连生活费也没给一分,导致自己这般年纪还要出来打工维持生计。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官立即拿出宣传页,详细向赵大娘讲解了赡养案件的处理途径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儿女们还是不尽义务,大娘可以直接到法院找我。像你的情况,可以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的手续。”法官的叮嘱让赵大娘彻底消除了顾虑。
自今年2月底开始,全市法院按要求开展了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把活动引向深入,市、县两级法院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到街头巷尾、农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工厂,向“三留守”人员宣传法律知识,了解实际困难,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农村广播站、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活动开展情况,并搜集和发布典型案件信息,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关爱“三留守”人员。
巡回审判维权益
“为了俺们的事儿,你们过来开庭,这都晌午了,吃过饭再走吧!”3月12日中午,镇平县彭营镇的李大娘拉着该县法院安字营法庭庭长丁国志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李大娘的儿子儿媳常年在外打工,自己和老伴在家照看孙子李刚(化名)。2013年7月12日, 6岁的李刚到邻居秦某(9岁)家玩。二人在玩耍过程中,因相互拉扯打闹,致使李刚从房顶摔下来受伤,共计花费3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镇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再加上双方是邻居,便决定巡回审理解决此案。休庭后,承办法官丁国志又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秦某的母亲当庭支付了赔偿款。
全市法院在处理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过程中,本着“方便、快捷、为民”的原则,对已受理的案件尽可能简化办理程序,做到尽快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涉及家暴、赡养、抚养、监护、教育、邻里等类型纠纷案件,通过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阳光审判,最大限度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巡回审理此类案件31件,通过网络微信直播7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53件。
解危助困赢赞誉
“谢谢法院,让我们穷人也能打得起官司,即使最终败诉了,我也心服口服!”3月17日,家住淅川县的李某在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表示感谢。
2013年夏,李某和丈夫张某正在广州打工,老家来电说儿子小顺夭折了。李某夫妇来不及向工厂请假就奔回了家。原来,小顺当天和同学一起到河里游泳,不慎掉入深坑内,二人均溺亡。事故发生后,李某一纸诉状将河道管理部门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河道管理部门补偿李某4万元。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但因起诉标的大,高额的诉讼费一下难倒了李某。市中院法官在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为李某办理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解了其燃眉之急。
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开设案件受理专门窗口,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将民调组织和法律援助律师请进大厅现场办公,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同时,依法适度放宽此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简化立案程序;对特别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让“三留守”人员共享司法暖阳。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371件,共为34人办理减缓免缴诉讼费7万余元。倾心付出换来了全社会的赞誉,全市法院先后收到锦旗和感谢信8封(副),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收到网友相关点赞和好评9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