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来丧子已经使人心痛不已,然而老人儿子打工的公司连丧葬费和抚恤金都不愿支付,无奈之下已至耄耋的一对老夫妇委托其儿媳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申请该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在南召法院的多方努力下,三个月之后的3月16日,该院执行局将执行到位的24800元抚恤金和困难补助交到了两位老人的代理人手中。
家住驻马店市新蔡县余店乡的李秀华老人和其妻李王氏今年已经分别91岁和92岁高龄,一对老人的独子李克军数年前来到南召县兴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打工。2008年12月份李克军非因公死亡,按照相关规定南召县兴隆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李秀华夫妇支付丧葬费2400元,抚恤金16000元,以及一对老人余生的生活困难补助金。因为被执行人不承担义务,南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担责。被执行人仍不履行,2013年12月份,李秀华夫妇委托其儿媳申请南召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
受案后,南召法院执行局多次指派执行员亲临被执行人的公司说法讲理,可是公司负责人还是无动于衷。之后,该院执行局又采取了传唤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和异地执行被执行人销售收入等措施,仍无果而终。
3月上旬,南召法院执行局经执行审计,发现被执行人在南召县内一家公司持有股权,便果断冻结其股权,并决定对其股权评估变现。迫于法院的执行高压,3月15日上午,被执行人公司的老板拿着现金来到南召法院执行局,一次性交清了该案的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