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全力保障“三留守”权益

《南阳晚报》:让法律的阳光照进留守家庭

发布时间:2014-04-01 09:12:19


    本报讯(通讯员刘亚磊 王 彬)“我市农村地区‘三留守’人员是个庞大群体,应全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应该对此积极作为。”近日,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在收看全省法院关于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动员会后,这样要求。于是,在全市法院,一场保护“三留守”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正式展开了。

    活动要开展,首先要让留守人员清楚明白。自今年2月底开始,全市法院为把活动切实引向深入,两级法院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深入基层向“三留守”人员宣传法律知识。

    活动要深入,巡回法庭现场办案很关键。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全市法院本着“方便、快捷、为民”的原则,对已受理的案件尽可能适用简便程序办理,做到尽快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涉及“三留守”的案件,要尽量采取巡回办案的方法,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更多的群众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

    活动要持续,“绿色通道”来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涉及“三留守”案件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开设案件受理专门窗口,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将民调组织和法律援助律师请进大厅现场办公,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同时,对特别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4月1日第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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