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太太银行卡内的6万多元钱被女儿偷偷取走,她将女儿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桐柏县法院获悉,该院判决张老太太女儿返还取走的60994元,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为6万多元
这对母女反目
去年10月,刚从桐柏回到重庆市的张老太太,到银行查看自己的银行卡,发现卡上的60994元不见了。她知道,这是女儿倩倩(化名)将钱取走了。
说起来,张老太太和女儿的故事充满了波折。张老太太是重庆人,早年丧夫,辛辛苦苦拉扯大三个孩子。28年前,19岁的大女儿倩倩一心想出去闯荡,可是在一伙骗子的花言巧语下,被卖到桐柏县的一个小山村。后来人贩子被抓,张老太太才与女儿取得了联系,可此时倩倩已在当地生儿育女。
按理说,这对历经磨难的母女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可是她们却为6万多元钱反目。去年,张老太太患了病,倩倩多次打电话,要母亲到桐柏来治疗。去年3月份,张老太太在倩倩的带领下,到医院做了手术,术后就在女儿家静养。张老太太说,刚开始女儿对她挺好,可是后来当倩倩得知她银行卡内有6万多元后,便抢走了银行卡,并对其威逼打骂。无奈,张老太太只好说出了银行卡密码。
法院判决
女儿归还不当得利
为了索要这6万多元,张老太太赶回桐柏,将女儿倩倩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倩倩却说,银行卡密码是母亲主动告诉她的。同时倩倩还辩称,她抚养母亲的养女10年,母亲曾许诺给其每月1000元抚养费,但却未能兑现,对于6万元存款及利息她可以归还,但要求母亲先支付12万元抚养费。
由于这对母女双方各执一词,法庭调解未能进行。
桐柏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系母女关系,被告倩倩于2013年10月19日取走原告张老太太的存款60994元,该笔存款属于原告的个人财产,被告私自占有,没有法律依据,现原告要求返还,被告应当归还。被告辩称为原告抚养养女10年,原告应向其支付抚养费12万元,因没有证据证实,法庭不予采信。于是桐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5日内归还原告存款60994元。⑤1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