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逃跑被追击 反身一拳成抢劫

  发布时间:2009-07-23 16:37:34


翻墙入院偷了100多元,在逃跑时抗拒抓捕,将他人打伤。722,社旗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415日下午,被告人常某伙同董某、王某(二人另案处理)到社旗县桥头镇村民任某家,常某、王某负责在外放风,董某翻墙入院进屋将任某家现金100余元和部分物品偷出,正准备撤离时,任某自外边回来,常某等三人慌忙逃走。任某发现后便喊上邻居郭某骑摩托车一块追赶三人,追上常某后,其为逃跑,反身用拳头击中任某面部,将任打伤。经鉴定,任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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