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村里开庭提醒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4-06-24 11:07:44






    “法官的话让俺深受触动,法庭开到村子里,更让我们学到很多法律知识,这样的普法形式真是好!”日前,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到该县崔庄乡前河村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进行巡回审判,村民赵二军全程旁听案件审理后,深有感触地说。

    2013年10月,原告马某的爱人临产,马某驾驶摩托车回家拿相关证件,结果与正驾车调头的被告李某相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马某腿部严重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被告李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到法院起诉。

    南召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在该村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有3起交通事故案件,同时马某因小腿离断行动不便,便决定对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庭审前后,虽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提升案件的教育意义,合议庭决定对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宣判后,审判长常洮又结合案情和审理过的其他案例,向100余名旁听村民讲解了交通事故案件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血泪教训,引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受到旁听群众的欢迎。

    图①:布置巡回法庭。

    图②:法官进行庭前调解。

    图③:法官助原告参加庭审。

    图④:法官当庭宣判并结合案例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4年06月22日《人民法院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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