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四项措施深入实践三个至上

  发布时间:2009-07-24 09:34:36


今年以来,内乡县人民法院牢牢把握“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将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紧扣信访流程中的事前、事初、事中、事后四个环节,积极规范涉诉信访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规范事前预防。以风险告知制度、信访甄别和预警制度为支撑,规范事前预防。一方面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提高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建立信访甄别、预警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将存在群体访、过激访或者缠访缠诉、越级上访等现象的确定为重点信访户,建立档案,重点管理。对重点信访户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

二是规范事初查办。以首访接待制、院长接待制、信访联动制为依托,规范事初查办。建立首访接待制,对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不服的来访人,由原审判庭负责接访,强化审判法官的释明职能和审判庭庭长的事后监督职能。完善院长接待制度,充分发挥院长接待制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快的优势,重点落实接待后的督办、检查的反馈工作。

三是规范事中督办。以信访会办和听证制度、信访通报制度为内容,规范事中督办。试行信访听证制度,公开处理程序,提高透明度。推行信访通报制度,以月报、摘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汇总情况,通报进程。尤其是对重点上访户,做到每周一排查、每周一上报,全方位多时段地掌握动态。

四是规范事后稳控。以信息管理制度、信访回访制度为措施,事后稳控。一方面通过定期简报、专报、例会等方式,总结经验,寻找症结,研究对策,指导全院涉法信访工作;另一方面积极推行信访回访制度,会同街道、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信访户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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