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李世顺 高 磊
7月4日,镇平县法院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一对年轻的夫妻经过法官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与其他离婚案件不一样的是,原告小梅是南阳市某高校在读的大三学生,而与同龄大学生不同的是,她已经为人妻子,而且已经有了一个四个多月大的女儿。
网恋,让一对年轻人情投意合
2011年9月,驻马店市的小梅,考入南阳市某高校。入学不久,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梅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镇平县的阿峰。阿峰比小梅大4岁,他中学毕业就走上了社会,做一点小生意,已经在社会上闯荡了多年。小梅的家里并不宽裕,阿峰就慷慨解囊,为小梅支付了两年的大学学费。两个人的感情也渐渐升温,彼此坠入了爱河,并开始商量婚姻大事。
结婚本来是人生大事,可是对于要嫁给阿峰这件事,小梅却没有告诉家里人。2013年1月24日,小梅从家里偷偷拿来户口簿,和阿峰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2月17日,小梅生下了一名女孩。两天后,在阿峰家里,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一个简单的结婚仪式。
婚姻,让一对小夫妻无所适从
小梅和阿峰结婚之后,尽管小梅仍隐瞒着家里人,但家里人还是察觉出了异样。小梅父母得知尚在大学读书的女儿已经结婚生子,顿时大为恼火。小梅也渐渐发现,她和阿峰的感情并没有以前那样融洽了。尤其是女儿出生以后,小梅和阿峰经常生气吵架。尤其让小梅难以忍受的是,阿峰对自己父母的态度并不好,不仅不去她的娘家看望,有时候甚至还有一些不尊重他们的言语。
今年3月4日,小梅一气之下回到了驻马店老家,不再和阿峰联系。4月24日,小梅将阿峰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他离婚。经过法庭调解,这对年轻的夫妻不欢而散,结束了只有一年多的婚姻。
恋爱易,婚姻却要“且行且珍惜”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没有其他法律禁止结婚的事由,青年男女到了适婚年龄,都可以登记结婚。可是,结婚证尽管只是薄薄的一张纸,却承载着许多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对于大学生而言,尽管2005年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再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对于婚姻,却需要充分考虑,不能仅凭一时的冲动。如果不能面对婚后巨大的经济压力,以及子女抚养等随之而来的问题,婚后势必会带来夫妻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甚至离婚。尤其是面临紧张学业和就业压力的大学生,在婚姻面前,最好能够成熟一点,理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