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十佳”好干部②

《南阳日报》:【尹应哲】无畏生死 捍卫正义

发布时间:2014-07-14 16:08:30


    本报记者 胡楚强

    “如果我的生命能够延续一天,我就将永远把她置于神圣的天平之上;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将要离去,我希望这最后的离去是倒在案头之上,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

    七一前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尹应哲被市委授予“学习弘扬焦裕禄‘十佳’好干部”荣誉称号。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永远牢记党的宗旨,以积极奉献的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49岁的尹应哲,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20年来,他怀着一颗为维护法律尊严、守护社会正义的赤子之心和对法官职业理想的执著追求,始终坚守在办案第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命运多舛,他始终勇敢面对。1995年,尹应哲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智力障碍;2002年,他本人又被诊断为白血病。面对一连串的打击,尹应哲不仅没有倒下,而且坚持以生命倒计时的心态加倍珍惜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经短暂化疗病情稳定后,很快就回到工作岗位上,带病坚持工作。在患病后的10余年间,他共办理各类案件596件,制作的判决书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他拖着重病之躯,办案数量却高居全庭前列。

    生活清贫,他始终清廉如水。尹应哲家庭不富裕,患病后生活更加拮据。为节省治疗费用,进口药品尹应哲从来不用,国产的药品也尽量四处跑着买最便宜的。同事多年的周春合告诉记者,应哲搬新家已经10年了,房间里仍空荡荡的,最值钱的家具,就是那一排书柜。面对家庭困境,尹应哲始终秉持法官的职业操守,不徇私情,不枉法律,保持高尚、纯洁、自尊的人格。生活上,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慎独慎微,防微杜渐,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等各种诱惑,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请吃送礼,一律婉言谢绝。

    “干一天赚一天,就是倒,也要倒在工作岗位上!”尹应哲常对自己说。爱岗敬业、执法如山,不辱使命,不负众望。2009年,尹应哲同志到行政庭工作后,时刻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平衡利益纷争,不厌其烦地与各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力争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5年来,尹应哲共办理行政案件196件,经过协调撤诉10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9份,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维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谐了干群关系。他先后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4年07月12日《南阳日报》第A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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