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王 彬 郭云铁
镇平县一男子将钱借给朋友,朋友也给他写了一张借条,可借条上没有写姓名,而用的是绰号。之后,他拿着借条打官司,讨要借款,却因为要举证证明落款处的那个绰号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费了很大劲。昨天,镇平县法院法官提醒市民,打欠条署名可不能马虎。
绰号署名,惹麻烦
马某和蒋某是同村人,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因蒋某从小水性便好,村里人都叫他“白条子”,而他也对这个名字习以为常。
据马某说,2012年10月底,蒋某因买摩托车用钱找到他,希望能借钱救急。马某就借给了蒋某5000元钱。蒋某后给马某写了一张欠条,承诺一年之后归还,落款为“白条子”。当时,马某还开玩笑说,你这样写,莫不是要让这欠条变成“白条子”。两人一笑而过,都没有太当真。
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7月份的一天,蒋某在河里游泳时,不慎溺亡,离开人世。蒋某去世后,马生找到他的妻子柳某,向其言明了蒋某生前借款一事。马某说,当时柳某没有明确表示,只是说等等再说。可之后柳某没有一点要还钱的意思。
为找证据,费大劲
2013年年底,马某将柳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归还借款5000元,他的理由是,这笔钱是柳某与马某的夫妻共同债务,柳某应当归还。
法庭上,马某当庭出示了手里的借条。但柳某却说,丈夫死后,很多人都来要账,她也不知道哪笔是真哪笔是假,更何况借款人写的是“白条子”,不能证明一定是她的丈夫,辩称她不该还这笔钱。为证明“白条子”就是蒋某,马某找到当时卖给蒋某摩托车的车行,恰好那人和蒋某是朋友,并称听蒋某说过买车钱是借马某的。最终,摩托车行老板同意将情况反映给柳某,柳某同意支付马某的欠款5000元,马某撤诉。
欠条署名,看仔细
镇平县法院贾宋法庭庭长刘文岗解释说,借条是很重要的借贷凭证,书写一定要规范,千万不能马虎。如果在借条署名时,出现绰号、曾用名、小名等,一旦发生纠纷打官司,持有人就会很麻烦,甚至需要申请笔迹对比鉴定,并找来当时借款、写欠条时的见证人,为自己作证。
刘庭长提醒,市民在接收借条时,要检查清楚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的署名是否准确,还要和身份证进行比对,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签名也一定要是借款本人的签章、手印或亲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