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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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暑假生活已经开始了,孩子们在暑期想放松一下尽情玩耍,也有不少父母想趁此机会带着孩子一起外出游玩,缓解一下自己的工作压力,增进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在此提醒大家,在暑期放松娱乐的同时,一定要格外关注小朋友的安全。
外出游玩 避免受伤
暑假到了,张女士带着五岁的女儿贝贝一起到海滨城市旅游,一天,张女士带着孩子到水上乐园游玩,贝贝在滑梯下玩水,另一个小朋友小强却爬上滑梯正在往下滑,正好踢到贝贝,造成其肋骨骨折。贝贝妈妈将小强和游乐园告上法庭。在审理中,贝贝妈妈认为游乐园没有尽到安全警示的义务,游乐园却认为贝贝的伤是小强所致,跟游乐园没有关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乐园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最终法院判决游乐园赔偿贝贝2万元。
法官说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游乐园应当悬挂提醒游客的警示牌,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贝贝在游乐园受伤,小强应当承担撞伤贝贝的侵权责任,如果游乐园没有尽到安保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夏季游泳 安全第一
夏季天热,小朋友都喜欢游泳降温。上小学四年级的乐乐中午没有睡午觉的习惯,一天中午趁父母午睡时,偷偷和小伙伴们约好一起去水库游泳。刚开始在水边玩耍,由于玩得太高兴,乐乐居然游到了水库中间的深水区,过了一会儿乐乐双脚抽筋并连忙呼救,可是中午周围也没有路人,小伙伴们也没有听到乐乐的呼救声,结果乐乐不幸溺水身亡。
法官说法:水库是发生溺水事故较多的区域,水库的温度变化较大,一般水库水深且水下地形复杂,水中又无力支撑,如果游泳到水库中间,发生抽搐或者体力不支,非常危险。法官提醒,下水游泳前,提前做一些热身运动可有效降低在水中抽筋的几率,水性不好者下水时尽量要有水性较好的同伴陪同。暑期临近,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能让孩子在无人陪伴情况下游泳,以防发生不测,另外建议家长应该带孩子去正规的游泳馆,并在家长的监护下游泳。
马路安全 不容忽视
小苏和妻子在上海某建筑公司上班, 利用暑假两人接孩子到上海玩。这天两人带孩子去公园游玩,高某驾车经过某市场门口时,与骑电动车并带着妻子和儿子的小苏发生碰撞,造成小苏的儿子双腿骨折,小苏和妻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高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苏某驾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法搭载成年人以及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高某承担事故责任的70%,苏某承担事故责任的30%。
法官说法:本案中,小苏骑电动车违法搭载成年人以及学龄前儿童,对悲剧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在判决时法官也考虑了小苏夫妇的过错才作出上述判决。在此,法官也提醒大家,带着孩子出游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上,最好能让孩子坐在安全座椅上,还要打开儿童锁及自动车窗锁,防止由于孩子好动的天性发生意外。除此之外,平时让孩子掌握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也是必要的。
(线索提供 廖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