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安子营法庭的法官们,在镇平县彭营镇北王庄村小学院里,巡回审理一起涉及继父与继子之间的赡养纠纷案件。
胡某生育了5个子女,三女两男。丈夫因病去世后,胡某又与镇平县彭营镇北王庄村鲁某结婚。当时,两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三女儿12岁,两个儿子分别7岁和3岁,胡某带着这三个未成年子女与鲁某共同生活。大儿子仍随生父姓,名叫王某某,小儿子改为继父鲁某的姓,名叫鲁小某。
胡某与鲁某结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鲁某与胡某将王某某、鲁小某抚养长大,并给他们每人盖一处房子,王某某的房子有3间,鲁小某的房子有7间。王某某、鲁小某成家后,均与父母分开生活,并单独居住。鲁某与胡某因无房居住,就住在二儿子鲁小某的房子里,但与鲁小某分开生活。
现鲁某与胡某年事已高,经常生病,两个儿子却对父母不管不问,不尽赡养义务。鲁某与胡某起诉两个儿子,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每人每年给小麦500斤,生活费1200元,为两原告建房居住,负担两原告医疗费。
由于分家时两个儿子分到的房产大小不同,大儿子王某某分到的房产较小,对父母意见较大,存在抵触情绪,一直不同意调解。法官为了妥善解决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邀请两被告的舅舅到现场协助调解,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图①:许多村民前来旁听案件审理。
图②:两被告的舅舅帮助法官做大儿子王某某的调解工作。
图③:法官给小儿子鲁小某做调解工作。
图④:赡养问题解决,鲁老汉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