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亲女获利四万 狠心父唐河受审

  发布时间:2014-07-22 09:12:28


    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世间最至亲至爱的,特别是父母对子女更是舐犊情深。可是,有个狠心的父亲,却连续将两个刚出生的女儿“送给”他人抚养,非法获利四万元,2014年7月18日,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秋,被告人耿明(化名)的妻子李红(化名)在唐河县城关一医院产下一女婴,生产当天,经该医院医生郑某介绍,被告人以两万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他人。2013年2月17日,李红又在医院产下一女婴,同日,经唐河县古城乡王某介绍,被告人以两万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他人。被告人以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辩称,因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为想生男孩和躲避计划生育才将两个女儿送给他人抚养,钱是对方主动给的,不知道这是犯罪,请求法院减轻处罚。唐河县法院在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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