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庭后听取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参考他们所提出的处理意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首先通过法庭的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直观地了解一个人行为的性质与法律规定的关系,能够预知自己行为的后果。既增加了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又提高了群众的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减少了违法行为。促进了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
二是通过上述人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使人民群众熟悉法院从立案、庭审到裁判的整个过程,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民法院为民司法,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切实践行了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信赖与支持。
三是通过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法院的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为有效的反腐利器,将司法公权力活动的具体领域和阶段公之于众,随时接受各方面监督。通过让人大代表等参与到庭审中来,就是让法院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四是在审理过程中,依靠群众,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融入当地的公序良俗,使当事人口服心服,服判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矛盾的化解是多渠道的,除了诉讼和适用法律之外,还可以进行民间调解、有影响力人物对当事人的开导等,通过这些方法可以大大化解和缓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等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通过庭审观摩活动的开展,对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办案质量,增强法官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办案程序有了深入的了解,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当前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增多和案多人少的工作现状有了深刻的认识。代表们也表示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将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早日实现我们法治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