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法官姬海朝被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也是此次评选中我市法院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个人。 姬海朝现任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其所在的双龙法庭下辖双龙镇、太平镇、二郎坪乡三个乡镇,均为交通不便的山区。由于地域面积广,人口居住分散,双龙法庭为方便群众诉讼,创新推出了“车载法庭”的庭审方法,成为我市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 2010年以来,双龙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21件,其中“车载法庭”巡回办理436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此外,姬海朝还把“车载法庭”变为普法宣传的流动平台,常年驾驶警车奔走在大山深处,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基层法官务实、为民的风采。姬海朝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调解能手,2012年荣获“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2013年被南阳市中级法院评为“十佳联村干警”,所在法庭被评为“百日办案竞赛”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