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四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4-08-12 09:26:24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任用、培训、管理等工作,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大显身手,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桐柏县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181名,他们来自共青团、妇联、学校、社区、村委等单位组织,文化素质较高,对法院工作热心,在法院工作中承担了重要角色,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断案析理中发挥 “审判员”的作用

    审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司法活动中,拥有同法官同等的权利义务,在选举人民陪审员时,桐柏县法院将文化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爱法院工作的公民,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之列,同时该院为人民陪审员查阅案卷、参加审判活动提供便利和条件,承办法官应当在庭审前及时向陪审员介绍案情、有关法律规定及工作安排,充分保证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庭审权、合议权,避免陪而不审、评而不议现象发生。今年1月至7月,该院共有47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10件以上,参审案件比去年同时段提高近40%,大大缓和了案多人少的局面。

    在调处纠纷中发挥 “调解员”作用

    由于人民陪审员具有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的优势,其在调解过程中能与当事人迅速在情感上和心理上拉近距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因此,该院在处理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案件时,邀请当地有一定威望或者调解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邀请当地妇联、共青团、教育部门的陪审员参加审理,让他们发挥其行业优势,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抵触情绪,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各类案件近120件,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纠纷。

    在案件执行中发挥“执行员”的作用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大难题,人民陪审员大都来自基层,较为熟悉当地的情况,不仅能及时有效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同时还能积极参与到执行活动中去,对于消解被执行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于法院顺利执行有着较大的帮助。今年以来,该院共有36件案件选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标的额共计130余万元,效果显著,尤其是在7月份开展的“清晨闪电”集中执行中,该院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全程,陪审员不仅见证了执行过程之艰辛,同时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

    在普法宣传中发挥 “宣传员”作用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他们在与群众接触中,把他们在参与法院的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所见所闻讲给群众听,现身说法,以案讲法,使人信服,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同时,该院注重打造陪审员参与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平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理、普法宣传等活动,邀请陪审员和法官一起将法送到群众身边,提升法制宣传效果。三年来,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巡回审理、法制宣传近160次,为超过4000人的群众开展了法律宣传,深受群众的欢迎。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推动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意义。桐柏县法院将在加强培训、完善制度、物质保障等方面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推动法院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夏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