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院立案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8-12 16:28:02


    2014年8月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会,重点对基层法院的管辖权异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此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会议精神。

    一、召开会议,规范程序提高效率。8日下午3点社旗县法院立案庭组织召开全体成员参加的立案工作会议,传达了中院会议精神,要求各庭在接到管辖权异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转交立案庭,立案庭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及时结案,促使管辖权异议案件及时移转以提高审判效率。

    二、学习先进,寻找差距提高办案能力。会后立案庭全体成员就中院下发的管辖权异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对其他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本院该项工作办理的实际情况,查找差距,力争在以后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中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三、领导重视,配强审判组织成员提高办案质量。为保证办案质量,社旗县法院研究决定由原来的两名审判员,一名代理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增加为由五名审判员(其中有三名系审委会委员)组成的合议庭,遇到疑难案件,由三名审委会成员担任审判长。

    四、严把立案审查关,杜绝立案变更数。在现有立案双规制度模式下,重新制定立案暂行规定,统一案件受理范围,明确案件受理标准。对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实行二次审查制度,在案件由立案庭统一录入电脑时及时监督,发现不属于本院受理的范围,建议基层法庭改正,改正后再予立案。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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