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为抢劫 获刑十年蹲班房

  发布时间:2009-07-28 16:24:22


想有钱花,又想不劳而获。胆大妄为冒充警察,实施抢劫。淅川县王某、张某最终为其胆大、愚蠢行为付出了获刑十年的代价。

200949夜,王某、张某和温某三人在淅川县煤建路口—网吧上网,王某提议:“到街上找点钱或弄些喝醉酒人的手机。”三人玩至当夜十二时许,王某、张某和温某离开网吧到街上闲逛寻找目标。次日清晨2时许,王某与张某二人窜至县体育场,发现韩某、郭某二人,张某、王某遂上前谎称是公安局防暴队人员,并将身份证和钱包亮出假装是工作证。要对韩某、郭某二人进行搜查,韩某要求看工作证,遭拒并被张某殴打。王、张二人从韩某、郭某二人身上搜出手机一部和几十元钱。王、张二人要将郭某带走,韩某不放心,要求打电话叫朋友来赎人,王、张二人怕事情败露,遂假装向局长汇报,然后称要把手机带走,并让韩某次日到防暴队接受处理。随后,王某、张某离开。案发后,被抢手机被追回并退还给受害人。

淅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张某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冒充警察当场劫取他人财物,行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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