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难 法官调解不嫌烦

  发布时间:2014-08-27 16:59:26


    “张庭长,不让你们再为我这个事费心了,这个调解意见我同意了,公司把这11000元给我之后,我们双方为此事永无纠葛。”当贾某说出这句话时,已经是中午12:32。

    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钟开始,劳动争议庭副庭长张红彦便开始对上诉人某公司和被上诉人贾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开始调解,尽管此前的多次调解都是无果而终,但张庭长并未灰心,想在下午开庭之前再尽力调解一次,经过一上午苦口婆心的调解,双方最终在庭前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贾某人民币11000元整,自此双方不存在劳动争议纠纷,永无纠葛。

    劳动争议案件难办,不是因为法律适用复杂,而是因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往往是积怨已深,对立情绪较大,裁判起来很容易,但是想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却并非易事。

    张庭长说:“法官直接下判容易,但却不能真正解决矛盾,劳动者拿到判决之后,往往还需要漫长的程序才能拿到钱,既费时又耗神,和单位之间的矛盾也在无休止的加剧,不和谐的因素也一直存在,我们多下点功夫调解,才可以真正化解矛盾,不仅为当事人解忧,也为社会化解了不和谐的因素,这是我们法官的责任,我们累点,值!”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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