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外地司机

《南阳晚报》:这对表兄弟“碰瓷”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9-05 10:26:31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桑 婷)在家摔伤手臂后,朱某反而想出了“碰瓷”的主意,并与表弟实施,敲诈一名外地司机3000元钱。昨天,记者从桐柏县法院获悉,朱某与其表弟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今年7月3日,住在桐柏县城北环路段的朱某在家不慎摔伤手臂,正准备去医院时,突然闪出一个邪念,于是他通知表弟谢某来家里商量,两人合计后,谋划了一场“碰瓷”索要医药费的闹剧。当晚11时许,谢某骑一辆自行车带着朱某,在北环附近路段找准机会故意碰撞一辆外地号牌的小轿车,朱某趁机倒在地上,大声喊着手臂摔伤了,接下来两人威胁车主查某赔付医药费。查某被迫答应赔偿朱某3000元,由于携带现金不够,当场给付了2000元,然后找机会偷偷报了警。第二天凌晨1点多,两人在跟随查某去取余下的1000元时,被警察抓获。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9月5日第W9版:南阳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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