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5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走进社旗县泰山路社区首府山庄小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现场近30多名群众旁听了庭审,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年7月24日,原告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被告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张某在事故中受伤,杨某所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后因赔偿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考虑到原告至今未能痊愈,行动不便,法院决定到原告所在的小区开庭审理。
今年以来,社旗法院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主动把法庭搬到百姓身边,在城市社区、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开庭审理案件,就地调解或当庭宣判,群众在家门口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和旁听审理,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同时零距离接触基层群众,适时进行普法宣传和现场答疑解惑,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