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坚持公正司法 落实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09-29 09:57:00


    在法治南阳建设中,全市法院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既承担着独特的任务,又是责无旁贷的主力军,必须切实肩负起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走在法治南阳建设的前沿。

    一、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的实现。强化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功能,统一裁判尺度,严格裁判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大案件流转监控力度,落实“后手监督前手”制度,确保案件管理步步留痕。认真开展庭审活动“三同步两公开”工作,规范庭审运行过程,杜绝暗箱操作。完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建设,设置科学量化指标,奖优罚劣,有责必究,为公正司法建立客观评判标准。大力推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以“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确保案件公正裁判。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问题案件线索收集,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维护司法权威,树立司法公信,增进群众的法治信仰。

    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市法院要以司法为民作为工作开展的出发点,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便利当事人诉讼。深入推进巡回审判,创新“车载法庭”、“假日法庭”等模式,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诉讼费减缓免制度,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保障弱势群体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拓宽当事人获取案件信息的渠道,探索建立当事人权利节点告知机制,确保当事人了解自身权利,明明白白诉讼。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司法工作的科学性。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便民、为民行动,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增强依照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始终坚持探索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才能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因此,全市法院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实现司法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法治南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力度,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步伐,把司法权力的运行过程最大限度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树司法公信。深入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完善新型合议庭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要求。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探索完善人民观审团制度,构建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内行使权利。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因案施策,逐件解决。积极探索解决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四、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建设高素质的法院干部队伍,为法治南阳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干部保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着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办“法官大讲堂”、开展办案竞赛、完善“以老带新”工作班组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深入开展“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认真推进“法官基层联系点”制度、“青年干警下基层”活动,加强与社会、群众的融合互动,提高干警为民意识和服务能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抵御说情“备案登记”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健全法官投诉通报制度,保障司法权依法行使。建立明察暗访常态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4年9月29日第A5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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