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刘亚磊 张广坡
村民张女士看见自家地里的芝麻被人薅了,便站在地里大骂。村民刘某听着好像在骂自己,为此和张女士发生冲突,把张女士打伤。事后,张女士起诉索赔1万元。昨天,经唐河县法院巡回法庭调解,刘某赔偿张女士3800元,双方以后不再为本案发生任何纠葛。
几棵芝麻
惹来邻里纠纷
张女士和刘某,均是唐河县王集乡罗庄村人。两家地头挨地头,平时,两家人在地里干活,还要站在地头聊上几句。
今年6月29日10时30分,张女士到自家地里干活,看见几棵芝麻被人连根薅掉。张女士十分恼怒,站在芝麻地里大骂起来。
“你骂谁?”刘某边问边从西边的地里跑了过来,开始殴打张女士。
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上这样写道:“他用左手攥着我的右手腕,用右手朝我的左右脸来回扇了几耳光,然后把我摁倒在地,双手掐着我的脖子,直到我快出不来气,他才松开了手。”
“我从地上爬起来,他又把我踹倒地上,来回反复了好几次,直到他妻子过来拉他,他才罢手。”张女士委屈地说。
对于这起纠纷,刘某告诉民警,当天上午,他和妻子正在地里干活,忽然听到张女士在叫骂,听着像是在骂他,就对妻子说:“你过去,她骂咱很长时间了。”刘妻跑过去,和张女士对骂起来。争执中,刘妻被张女士推倒在地,刘某见状赶紧上前。
“张某以为我是去打她,就上来抓我,我就朝她脸上打了两耳光。”刘某告诉民警。民警在查明真相后,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
当庭调解
达成赔偿协议
张女士被打后,面部淤血肿胀,右耳出血,全身多处淤血疼痛且伴有头晕头疼,右耳听力下降。“我住院期间,刘家没一个人到医院看望我,也没支付一分钱。”张女士对刘家的行为感到痛心。
今年8月3日,张女士一纸诉状递到唐河县人民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昨天,该案在原告和被告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法官会怎么断案,百余名村民赶来旁听。说起打架的原因,刘某陈述,他们两家之前就有矛盾,村里处理过。后来,他就心存怨气,时不时找个事儿,毁张女士家的庄稼。那天,张女士在地里骂他,一气之下他就打了张女士。
调解过程中,张女士和刘某依然互相指责,不依不饶。法官把张女士和刘某分开调解,经过努力,最后达成协议:刘某赔偿张女士各项费用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