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变英,女,44岁,中共党员,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赵变英生长在农村贫困家庭,从小目睹了父母的艰辛,切身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她对每个处在困难中的人,都怀着恻隐之心,总想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他人。她坚持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通过《南阳晚报》提供的平台,做了3名失去双亲儿童的代理妈妈,除了每年的现金资助外,她还常与3个孩子的近亲属联系,了解她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
生活中,赵变英不仅真诚待人,实心做事,而且孝老爱亲。她刚参加工作,就把两个小妹接到自己身边,替父母分忧。当父母年龄大、身体不好时,又把父母接到身边悉心照顾。她总是说“孝顺”中的“孝”是从物质上满足老人,“顺”是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父亲病逝后,老母亲怕“老”在外面,坚持回农村家里独居,在多方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她顺从了老人的意愿。老人回老家吃的,用的,平时零花钱,几乎全部由她负责,大病小病都是她车接车送。这些年,不管再忙,她坚持每月回去看望老人,为母亲洗衣服、洗澡。
她不仅情操高尚,而且工作出色,先后获得各种荣誉十余次,其中,个人三等功5次,个人二等功1次,南阳市巾帼标兵、巾帼卫士各1次,南阳市和河南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各1次,南阳市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1次,南阳市第四届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