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一笔补助金让翁婿闹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11-04 09:01:37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贾吉振)女儿因工伤去世,单位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却被女婿占有,老汉一怒之下,将女婿诉至法院。昨日,记者获悉,桐柏县法院判决女婿返还岳父16万余元。

    张老汉的女儿小雪(化名)在县客运公司上班,后经人介绍,与董某结婚,并生育一子。2013年9月,小雪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不幸去世,客运公司支付了补助金49万余元,由张老汉、女婿董某以及外孙共同享有。可是该笔款项被董某领取后,张老汉多次找到董某,协商赔偿款分配事宜,但董某均以赔偿款已全部存入儿子账户为由,拒不分配。张老汉无奈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

    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系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应由死者的近亲属即原告张老汉、被告董某和外孙共同享有,平均分割。法院遂判决被告董某将工亡补助金的三分之一支付给张老汉。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4年11月04日第W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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