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家中留守人员少,势单力孤。一被告人借着农村留守家庭无人之际,屡次前去盗窃财物,惹来极大民愤。为了震慑犯罪、安抚民心, 11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深入该县板山坪镇献房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汪某盗窃一案。
南召县位于伏牛山深处,汪某是该县板山坪镇余坪村村民,自1981年起就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多次被判刑,2013年2月28日被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前后七次采取翻墙入院、摘门入室等方式,到该镇辖区内的几个村子盗取七户人家现金共计18820元。
庭审中,汪某辩解说因为生活没有着落才去偷窃,其中盗窃赵某的不是18000元,只有1500元。并对自己所犯的其他罪行供认不讳。法庭经过质证,对汪某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
南召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翻墙入院、撬门入室的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汪某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退赔盗窃被害人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