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组织执结一起重大强制搬迁案件

  发布时间:2014-11-28 15:09:29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作重要部署。


全市九个法院的执行干警和唐河县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完成此次强制搬迁任务。

    11月27日上午,一起长期阻碍法院执行的重大强制搬迁案件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组织下顺利执结,被执行人因抗拒执行、阻碍执行被强制带离现场,执行工作圆满成功,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唐河县专项资金办公室等10个单位和个人申请执行唐河县万云面粉有限公司执行案件,执行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地产。拍卖成交后,由于被执行人拒不搬出已经拍卖的场地,唐河县法院执行阻力大,南阳中院指定由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按照法律程序,需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已拍卖房屋和土地。卧龙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做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段万云的工作,但段万云及其家人无正当理由滞留在该公司院内拒不搬出,并多次到省人大、省高院、省委巡视组、市中院上访,称执行中查封、评估、拍卖程序违法,以无理上访对抗执行,造成拍卖成交后一年有余,不能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拍卖成交款至今停留在法院执行账户上,不能分配给上述申请执行人,致使本案买受人和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产生质疑,对法院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由于本案被执行人情绪激烈,抵触情绪很大,对被执行人的强制迁出难度较大,执行中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突发事件。南阳中院审委会经过多次研究,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行动预案,决定于2014年11月27日,由政法委相关领导、市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带领全市九个法院的执行干警和唐河县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共194名干警,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形成上下级多部门联动、协作执行的合力,共同完成此次强制搬迁任务。

    搬迁过程中,段某及家人百般阻挠执行,并谩骂干警企图制造混乱,阻碍法院执行。鉴于被执行人段某对抗执行的行为,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搬迁指挥部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对段某强制带离,使得此次强制搬迁行动顺利执行到位。

    为确保此次执行的公开透明,南阳中院还特别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等省市9家媒体到场实地监督执行,执行过程以音视频形式全程记录,并在“南阳中院执行局”微博、微信同步直播。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在行动现场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0月底到2015年3月期间,全国政法系统开展集中打击涉嫌拒执类犯罪“老赖”的活动。人民法院对符合犯罪条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后移交检察院,对构成犯罪的检察院一律进行公诉,人民法院将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判决,坚决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此次依法执行强制搬迁,是上述活动的一部分,体现了我们落实“两高一部”联合通知精神打击拒执类犯罪的决心。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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