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建立阳光机制 深化司法公开

  发布时间:2014-12-01 09:19:1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强化和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基础,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体现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确保司法廉洁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宛城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通过审判程序、案件审理、裁判文书、法官信息、工作动态公开,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一是审判程序公开。将受理案件范围、案件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审判与执行工作流程、法律文书式样、各类案件诉讼指南等在立案大厅及各基层法庭上墙公开,使咨询、立案群众对法院案件审理流程一目了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消除对司法神秘的认识,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树立亲民、爱民的司法形象。

    二是案件审理公开。依法落实审判公开规定,坚持案件公开审理。为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庭说明理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公告张贴、网站发布、电子显示屏等公布开庭信息。建成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从立案到审结的各个环节都实行了网上运作,实现庭审网络直播,目前已直播案件205件,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旁听庭审。在广泛选任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同时,又实行了人民观审团制度,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目前已建成600人组成的人民观审团成员库,参审案件17件,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加司法的渠道。结合法院庭审评查与裁判文书评查的“两评查”工作内容,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庭审,积极征询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感性认识。

    三是裁判文书公开。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不泄露其个人安全信息、隐私等前提下,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开裁判文书,借力外部监督,使司法公开更加透明。自宛城区法院网站开通以来,已在网站公布裁判文书5643件;司法拍卖进驻淘宝网,目前已拍卖土地、房产等6件,拍卖标的额3998万元。

    四是执行信息公开。将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财产分配、执行文书、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贯穿执行公开。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录入执行信息案件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公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要求将查房、车辆、存款、股权的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推行主动执行以来,在裁判文书送达时就主动告知当事人是否同意主动执行。

    五是法官信息公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全面推动干警下基层,在全区各行政村(社区)确定联络法官,公开联络法官信息。联络法官在当地通过街头宣传、送法入户,驻村办案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化解矛盾,增强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

    六是工作动态公开。坚持宣传活动促审判公开,通过电视台、网络以及平面媒体实现司法公开,进一步满足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09年7月宛城区法院政务网站在互联网建立,开通人民、新浪、腾讯、新华四个官方微博,即时发布和转发法院动态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法院各项工作动态,与群众近距离沟通,及时了解解决群众关注的各类问题,充分展现了法院的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2014年12月01日《南阳日报》第A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