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成功调解了原告王某等14人诉被告郭某等人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09年家住南召县的10名农民工和方城县的王某等4名农民工随被告郭某等人在山西汾阳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农民工的工资全部由被告代领。在原告的多次追要下,2011年被告郭某分别给14名原告出具欠条。原告在追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方城法院,诉讼标的共计93076元。方城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为农民工开启绿色诉讼通道,快立快审。在审理中,14名原告又申请追加孙某为被告,方城法院依法追加孙某为被告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合议庭反复耐心地做被告方的工作,同时告知二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郭某于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82000元,下余的农民工工资由孙某负责清偿。
至此,这一涉及两县14名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