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两个“三统一”助推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8-04 08:34:49


邓州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分别实行“三统”措施,规范了裁判文书,建立了大执行格局,强力助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效果较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以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64件,调解撤诉案件817件,调撤率为85%。20088月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以来,85件积案已结79件,结案率为92.9%,其中重点案件31件,执结29件,结案率为93.5%

基层人民法庭裁判文书格式不统一,判决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今年以来,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三统”措施:即统一法律文书格式,要求民事法律文书字体规格、书写格式、版面设计、纸张大小、装订顺序等必须采用院机关统一设计的要求进行书写、打印;统一法律文书标准,要求同一类型案件的适用标准统一、划分责任比例统一、适用法律条文统一等;统一裁判文书判法,要求同一类型案件的用词统一、逻辑统一、判决主文用词用语统一。该措施由院办公室督查实施,狠抓落实。目前,全院审判秩序良好,裁判文书统一、规范,没有一起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近年来,随着案件大幅增加,执行案件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并且执行难度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基层人民法庭普遍存在着重审判、轻执行的错误观念,致使一部分经人民法庭审理并执行的案件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为了适应当前执行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着力构建“三统一”大执行格局,即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落到实处。

为此,该院在借鉴清理执行积案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大胆尝试在各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一名专职执行员,负责对本庭所审理案件的执行工作。在管理上,明确了专职执行员的日常管理归各人民法庭,执行业务管理归执行局。同时,该院对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信息录入、执行法律文书的签批、收结存案情况、案件质量以及卷宗归档等,都明确规定,必须经执行局统一管理、运作、把关和验收;遇到重大执行事项,执行局有权对各人民法庭专职执行员进行统一调配使用,使大执行格局真正落到实处,凝聚了执行合力。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职执行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行行为,该院还对16名专职执行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专职执行员不但提高了对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而且进一步掌握了执行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实了执行业务知识,为扎实开展执行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此举充实和加强了执行队伍力量,提高了基层人民法庭执行案件的业务能力,必将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有效破解执行难。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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